很多职场新人投简历找工作,都很期待和心仪的公司双向奔赴,最大的心愿就是拿到offer。
但是你知道吗?有时候哪怕是拿到了offer,也存在着一定的变数。
下面小编就来跟大家谈谈有关offfer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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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点,说说标题发生的这种情况。
offer也拿到了,人也准备入职了,到最后临门一脚,企业告诉你,你的offer被撤回了?
时间也没有了,精力也没有,还有可能推掉了很多其他的offer。
很多小萌新问,这种情况,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挽回损失呢?
答案当然是有的!
俗话说得好,熟读《劳动法》,走遍天下也不怕。
这个时候上文提到的书面记录就十分重要了。
《合同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表示“当事人签订合约,采取要约、承诺方式”。而“要约”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。
而这个要约,就是我们俗称的offer。
劳动法规定:
一旦作出承诺,就要受到约束,,违背者通常会面临经济赔偿。而要约的劳动者方时即生效,要用人单位受到要约约束。
因此,换句话来说,如果你有了书面的offer,你就有了保障。企业有必要向你赔付一定的经济损失。
所以,拿到offer开心之余一定要注意辨别,被撤回offer也不用怕。我们可以寻求正确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哦。